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3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现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丰山集团”)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丰山集团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38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网上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2,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43 元,共计募集资金 508,6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剩余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 464,826,000.00 元(含部分暂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已由华泰
联合证券于 2018 年 9 月 12 日汇入丰山集团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 W[2018]B096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丰山集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丰山集团、监管银行和华泰联合
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
至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丰山集团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专户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已销户)519672149282 7,068.60 —
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3209820521010000120484 17,050.00 2,869.8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金丰支行 10418901040007168 13,000.00 7.1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 1109690129000113262 7,800.00 1,551.57
中国银行广安分行营业部 122619169157 — 56.40
合计: 44,918.60 4,484.95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丰山集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一、主承销商汇入募集资金金额 46,482.60
加:一般账户汇入的发行费用增值税税金 354.36
减: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 372.16
减:支付发行费用 1,546.20
二、募集资金净额 44,918.60
减: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金额 5,543.48
2、上市后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24,397.90
3、补充流动资金 9,950.00
4、购买理财产品 2,000.00
加: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1,457.73
三、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应有余额 4,484.95
四、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实有余额 4,484.95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过 2020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1,500 吨硝磺草酮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变更为“1600 吨 2-硝基-4-甲砜基苯甲酸及 750 吨环己二酮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变更的主要内容为募投项目建设主体、建设内容、实施地点的变更,以及因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引起的项目建设周期、投资规模、资金投向的变更。新项目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14,588.22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7,068.60 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
资金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丰山集团及四川丰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在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2 日,公司已经将原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余资金及理
财收益、利息收入转至新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用自有资金补足至新项目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用自有资金补足募集资金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注(期后事项):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过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年产 800 吨精喹禾灵及年产 500 吨喹禾糠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年产 1700 吨精喹禾灵原药及 1083 吨副产品氯化钾生产线技改、500 吨喹禾糠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本次精喹禾灵生产线工艺优化及产能优化系基于项目已投资的厂房及配套设施的基础,是公司不断的研发试验、并结合整体规划的重要举措,项目主要产品仍为精喹禾灵原药和喹禾糠酯原药,原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含已投入资金、
未投入资金及相应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全部变更至“年产 1700 吨精喹禾灵原药及 1083 吨副产品氯化钾生产线技改、500 吨喹禾糠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
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2-005)。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丰山集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543.48 万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的自有资金372.16 万元(含税)。对此,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苏公 W[2018]E1350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公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障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对此,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
2、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000 万元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9 年 8 月 21 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 5,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19 年 8 月 21 日,公司已
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
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