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9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格的非关联方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
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类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中低风险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该额度范围和有限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4 月 28 日终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 年 8 月 3 日,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资金安全的提前下,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对公司 2020 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中
闲置自由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作出进一步优化,变更为:“用于投资安全性高、中低风险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收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额度
在有效期内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范围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中低风险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该额度范围和有限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有效期
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4 月 28 日
终止。
(五)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开展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现金管理执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四号 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公告(2019 年 11 月修订)》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主要条款、资金投向及对应的风险控制分析。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预计公司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格的金融机构。待实际业务发生并签署合同文件时,公司将根据受托方的基本情况,审慎分析受托方的财务状况及是否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存在关联关系等。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9,699.66 200,688.68
负债总额 65,795.82 63,980.19
净资产 133,903.84 136,708.50
科目 2020 年 1 月-12 月 2021 年 1 月-6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746.21 -14,254.59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的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五、风险提示
(1)尽管公司投资产品类型或理财方式,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2021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本次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安全性高、中低风险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此举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投资回报;同时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与体系及自有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的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额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19,800.00 19,800.00 59.66 0
2 券商理财产品 17,000.00 12,500.00 38.86 4,500.00
3 信托理财产品 25,894.00 25,894.00 367.73 0
合计 62,694.00 58,194.00 466.25 4,5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19,894.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4.86%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1.98%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4,50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25,500.00
总理财额度 30,000.00
注:1、该表格“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中的“最近十二个月”指 2020.8.3-2021.8.3 期间,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理财额度内滚动购买理财产品;上表中“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最近 12 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单日最高余额。
2、该表格中“最近一年净资产”指 2020 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指 2020 年净利润。
八、备查文件
1、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