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3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5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五矿信托-马安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
“本集合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产品期限):7 个月
审批程序: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丰山集
团”)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并经过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关联银行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通过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金额 预计 预计收 结构 参考年 是否构
受托方名 产品类 产品名称 (万 年化 益金额 产品期 收益类 化安 化收益 成关联
称 型 元) 收益 (万 限 型 排 率 交易
率 元)
华泰证券 信托理 五矿信托-马安 1 固定收
股份有限 财产品 号集合资金信托 3,500 5.7% / 7 个月 益类 / 5.7% 否
公司 计划
本次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金额总计(万元) 3,500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
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
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
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
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自有资金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
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
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
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的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
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金额 理财业
是否要求
受托方 产品名称 合同签署日 (万 产品起息日 产品到期日 支付方式 务管理
履约担保
元) 费
华泰证券 五矿信托-马安
股份有限 1 号集合资金信 2021-06-02 3,500 2021-06-04 2022-01-04 银行转账 无 有
托计划
公司
注:本次信托的管理费为 1%/年。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本集合计划项下募集的各期信托资金将全部按照《信托贷款合同》的
规定用于向马上金融分笔发放信托贷款,专项用于马上金融发放个人消费贷款,
但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或政策法规所禁止的活动。具体事宜由受托人与马上金
融签署《信托贷款合同》进行约定。
(2)为担保马上金融履行其在《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出质人
以其合法持有的应收账款向受托人提供质押担保,具体事宜由受托人与出质人签
署《质押合同》进行约定;马上金融在监管银行开立监管账户,具体事宜由受托
人、马上金融及监管银行共同签署《监管协议》进行约定。
(3)本集合计划下如有闲置资金,受托人可将该等闲置资金存于信托财产
专户,也可将该等闲置资金投资于国债、企业债、银行同业存款等低风险,高流
动性金融产品。
上述自然段所指的“受托人”为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三)资金使用方情况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7 年,是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青海省
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其经营范围
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
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
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
门批准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
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78.0024%
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2037%
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7939%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 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分析
1、本次购买的属于 R3 等级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通过理财产品台账与上述 产品发行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3、公司审计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 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在本次交易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实时跟踪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1 年,为 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1688。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述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元) 2021 年 3 月 31 日(元)
资产总额 1,996,996,595.29 2,077,228,615.85
负债总额 657,958,158.11 686,116,411.94
净资产 1,339,038,437.18 1,391,112,203.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7,462,098.45 -47,489,648.54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为 35,000,000.00 元,占公司 2021 年一季度
期末货币资金的 8.42%,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公司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日常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同时,鉴于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符合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故在信息披露或财务报表中均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理财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五、风险提示
(1)本次购买为中等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