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4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规定,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山集团”、“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丰山集团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38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网上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2,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43 元,共计募集资金 508,6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剩余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464,826,000.00元(含部分暂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已由华泰联合证券于2018年 9 月 12 日汇入丰山集团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 W[2018]B09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丰山集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一、主承销商汇入募集资金总额 46,482.60 注①
加:一般账户汇入的发行费用增值税税金 335.30
减: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 5,543.48
置换金额)
2、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 353.10
3、支付发行费用 1,546.20
4、投入募投项目 8,514.94 注②
5、补充流动资金 7,520.00
6、购买理财产品 13,000.00
加: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887.47
二、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应有余额 11,227.65
三、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实有余额 11,227.65
注①:华泰联合证券汇入募集资金总额 46,482.60 万元,公司从一般账户中汇入募集资金专户发行费增值
税税金 335.30 万元,2019 年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 353.10 万元(不含税),并支付发行时暂未支付发
行费用 1,546.20 万元后,剩余募集资金 44,918.60 万元。
注②:该议案中小数点后两位存在的差异皆因四舍五入导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丰山集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丰山集团、监管银行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本报告出具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丰山集团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型 专户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 519672149282 募集资金专户 997.27
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3209820521010000120484 募集资金专户 3,376.4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金丰支行 10418901040007168 募集资金专户 4,486.4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 1109690129000113262 募集资金专户 2,367.49
总 计 11,227.6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丰山集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543.48 万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的自有资金 353.10 万元(不含税)。对此,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苏公 W[2018]E1350 号),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障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对此,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月 24 日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2、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000 万元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9 年 8 月 21 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
资金 5,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
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3、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披露的《江苏丰山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7,520.00 万元人民币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并经过 2019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
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和《江苏丰山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2019年度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83,000.00万元人民币进行委托理财,
已经赎回本金 70,000.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782.02 万元且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
为人民币 13,000.00 万元,详见下表:
序 发行机构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理财产品起 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