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8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江苏大丰江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富江南之鸿富添盈 A 计划 H1628 期 01
委托理财期限(产品期限):63 天
审批程序: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丰山集团”)
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在江苏大丰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过 2019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
民币 2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通过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
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 产品类 产品名 金额(万 预计年 预计收 产品 收益类 结构 参考年 是否构
称 型 称 元) 化收益 益金额 期限 型 化安 化收益 成关联
率 (万元) 排 率 交易
江苏大丰 富江南之
江南村镇 银行理 鸿富添盈 非保本
银行股份 财产品 A 计 划 2,000 3.95% / 63 天 浮动收 / 3.95% 否
有限公司 H1628 期 益
01
本次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金额总计(万元) 2,000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
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
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
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
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自有资金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
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
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
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的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
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金额 是否要 理财业
支付
受托方 产品名称 合同签署日 (万 产品起息日 产品到期日 求履约 务管理
方式
元) 担保 费
江苏大丰江南村镇 富江南之鸿富添盈 银行
2020-2-28 2,000 2020-03-04 2020-05-06 无 无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 计划 H1628 期 01 转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由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投资于现金,银行存款,债券回购等高流动性货币工具
0%-80%;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资
产支持证券等银行间市场各类债券,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信托产品;
分级基金优先级份额;券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发起的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
法律法规允许的具有固定收益性质的投资品种 20%-100%。在不影响客户预期收
益的前提下,以上投资比例随市场变化及时调整,投资比例可在[-20%,+20%]的
区间内浮动。
(三)风险控制分析
1、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通过理财产品台账与上述
产品发行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2、公司审计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
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在本次交易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实时跟踪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法定代 主要股东及 是否为本次
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表人 实际控制人 交易专设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
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
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
江苏大丰江 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
南村镇银行 10,000 万 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
2011-01-19 夏晓冬 元人民币 见注① 否
股份有限公 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司 代理收付款项;经银行业
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①:江苏大丰江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持股 51%(大股东),江苏瑞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9.8%,江苏沿海工业品市场经营管
理有限公司持股 9.8%,大丰市中德精锻件有限公司 9%,江苏恒大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
股 8%,大丰林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8%,盐城市易源煤焦物资有限公司 4.4%。
(二)受托方的主要财务状况
公司无法获悉对方的详细财务数据。
(三)上述理财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 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 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上述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 求。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