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7,457,078.20 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209,073,2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814,64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4.2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实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