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能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3、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发行中止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4、发行人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 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2.39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5、本次发行价格22.39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6“汽车制造业”。截至2017年10月20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0.64倍。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高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17年10月25日、2017年11月1日和2017年11月8日。
原定于2017年10月26日进行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2017年11月16日,并推迟刊登发行公告,原定于2017年10月25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2017年11月15日。调整后的时间表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刊登《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
2017年10月25日(周三) 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和《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一次)》
2017年11月1日(周三) 刊登《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
特别公告(第二次)》
2017年11月8日(周三) 刊登《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
特别公告(第三次)》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2017年11月14日(周二)
T-1日 刊登《发行公告》
2017年11月15日(周三) 网上路演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15:00截止)
T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2017年11月16日(周四)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T+1日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2017年11月17日(周五)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T+2日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16:00
2017年11月20日(周一)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
2017年11月21日(周二) 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2017年11月22日(周三)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如因上交所网下发行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重要提示
1、豪能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82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豪能股份”,股票代码为“60380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豪能申购”,申购代码为“732809”。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招商证券协商决定,本次发行数量为2,667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7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3.74%;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967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36.26%。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7年10月20日(T-4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参考公司基本面及未来成长性、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及拟募集资金净额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2.39元/股。
4、若本次发行成功,募集资金总额为59,714.1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268.46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55,445.67万元。未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55,445.67万元。
5、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T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22.39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T+2日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T日)9:30-11:30、13:00-15:00。
2017年11月16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11月1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7年11月1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0,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