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HENGDU HAONENG TECHNOLOGY CO., LTD.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28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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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股数:
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67 万股(具体发行数量以
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为准),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
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0,667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定的承诺:
1、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向朝东、徐应超、向星星、杜庭强
和向朝明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
行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
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2、发行人股东张勇、扶平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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