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1-050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新增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
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以下简称“原委托理财”)及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宜(以下简称
“本次委托理财”)。同时,为便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统一管理,公司将原委托理财的期限延长至与本次委托理财的到期日一致。
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后,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总额度将为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期限统一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宜。
一、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本次增加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四)委托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拟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投资和管理相关理财产品,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谨慎考察,选定受托方及具体理财产品品种,合理布局资产。
(五)资金来源
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和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或协议等。
二、相关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将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不排除本次委托理财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和投资产品,主要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发行主体及优质的发行产品。
(二)投资产品前,公司将对投资风险进行事前评估,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配置投资产品的品种和期限,通过适当地分散投资、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降低投资风险。投资产品后,公司将及时跟踪和分析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人员或机构提供咨询服务或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是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公司适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收益,增厚公司业绩,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已履行现阶段所需的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监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