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20-024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行权数量:593.3万份
可行权人数: 375人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行权起止日:2020 年 6 月 29 日至 2021 年 6 月 28 日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斯康达”)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8 年 5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及相关公告。
2、2018 年 5 月 18 日至 2018 年 5 月 27 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对上述激励对象进行公示。2018 年 5 月 28 日,
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 年 6 月 20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此前,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已披露《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5 日、6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8-036)、《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
4、2018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6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及相关意见。
5、2018 年 8 月 3 日,公司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的相关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手续,最终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 1562 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8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
6、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说明
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现就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是否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件。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条件。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以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 公司2019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率不低于20%;或以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净 净利润为 177,302,150.08 元,较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2018 年同期相比,增长率为41.68%,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满足行权条件。
的净利润。
(四)第一个行权期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原485 名激励对象中,109 名激励对
激励对象个人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 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成为激励对象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 的条件,1 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成率确定其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 结果为“D”,其余375 名激励对象绩
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效考核均达到最低以上考核要求,满
足行权条件。
考评结果 S≥ 80>S≥ 70>S≥ 评价标准 人数 标准系数
(S) 80 70 60 S<60 A 363 1
评价标准 A B C D B 6 0.8
C 6 0.5
标准系数 1 0.8 0.5 0 合计 375 —
三、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授予日:2018 年 6 月 29 日
2、可行权数量: 593.3 万份
3、可行权人数: 375 人
4、行权价格:16.28 元/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7、行权起止日:2020 年 6 月 29 日至 2021 年 6 月 28 日
8、行权安排:公司将统一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同时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
9、激励对象可行权情况
姓名 职务 本次可行权数量 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占总股本的比例
(万份) 授予总量的比例
于洪波 财务负责人 5.00 0.4188% 0.0119%
骨干人员(374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