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中国·苏州
2022 年 5 月修订
修订说明
修订日期 变更内容 审批机构
2018-4-20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六节 第八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十二条相关内容
2018-6-22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中的第十三条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相关内容
2021-3-26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中的第十三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相关内容
2022-5-17 变更董事人数,以及按照新《证券法》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修订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第三章 股份...... 5
第一节 股份发行...... 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第三节 股份转让...... 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第一节 股东...... 8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1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3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6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第五章 董事会...... 22
第一节 董事...... 22
第二节 董事会...... 24
第六章 监事会...... 28
第一节 监事...... 28
第二节 监事会...... 29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0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 32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2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5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5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36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8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40
第十二章 附则...... 4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制订本章程。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条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根据《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原苏州道森压力控制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在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3178411X3。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2,000,000 股,于 2015 年12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UZHOU DOUSON DRILLING & PRODUCTION EQUIPMENT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苏州市相城区太平镇。邮政编码:21513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8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职权。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等。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合理利用资源,持续开发新产品,不断为客户
创造价值,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为股东、员工增加收益,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一般项
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深海石油钻探设备制造;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制造;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液力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模具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金属材料批发;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名称、持股数额及比例如下:
序 法定代表人/执 持股数
发起人/股东名称 注册地址 比例
号 行事务合伙人 (万股)
1 江苏道森投资有限公司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澄路 舒志高 8,143.2 52.20%
BAOYE 10700 RINCHMONDAVENUE,
2 MACHINERY,INC SUITE 207 HOUSTON, TX 舒志高 5,428.8 34.80%
(美国宝业机械公司) 77042, USA
苏州科创投资咨询有限
3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澄路 舒志高 468 3%
公司
苏州德睿亨风创业投资 苏州工业园区凤里街 345 号沙湖
4 林向红 468 3%
有限公司 创投中心 1 座 308 室
苏州堃冠达创业投资中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澄路 1
5 刘静彬 468 3%
心(有限合伙) 号 A 幢 601 室
苏州道烨创业投资中心
6 苏州工业园区娄葑镇华云路 1 号 邬云飞 624 4%
(有限合伙)
合
15,600 100%
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0,800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