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承诺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1-139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可转债认购安排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本单位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单位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或安排。
2、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单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本单位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3、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单位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本单位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若认购成功,本单位承诺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即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4、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违规减持,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单位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可转债认购安排的承诺
关于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承诺的公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雪华、陈红良、方启学、钱小平、袁忠、沈建荣、陶忆文、陈要忠、徐伟、高保军、张炳海、周启发、王云、方圆、胡焰辉、鲁锋、李瑞承诺:
1、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或安排。
2、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人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3、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若认购成功,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即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4、本人保证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违规减持,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可转债认购安排的承诺
公司独立董事朱光、余伟平、钱柏林承诺:
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承诺不认购本次可转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违反上述承诺的,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发行人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