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1-123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控
股”)及一致行动人陈雪华先生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284,861,868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3.35%;其中已累计质押 161,090,196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56.55%,占公司总股本的 13.21%。
近日,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友钴业”)收到控股
股东华友控股及一致行动人陈雪华先生的通知,华友控股和陈雪华先生办理了股份
质押和解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情况
是否 是否为限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股 售股(如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名称 股股 数 是,注明 补充 始日 期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东 限售类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型)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1 年 2026 年 中国工商 为融资
华友 是 15,000,000 否 否 10 月 11 10 月 10 银行股份 7.49% 1.23% 提供担
控股 日 日 有限公司 保
桐乡支行
合计 / 15,000,000 / / / / / 7.49% 1.23% /
是否 是否为限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股 售股(如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名称 股股 数 是,注明 补充 始日 期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东 限售类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型)
控股
陈雪 股东 2021 年 2025 年 中国进出 为融资
华 一致 36,400,000 否 否 10 月 11 12 月 31 口银行浙 43.02% 2.98% 提供担
行动 日 日 江省分行 保
人
合计 / 36,400,000 / / / / / 43.02% 2.98% /
注:除另有说明,表格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 华友控股、陈雪华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
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陈雪华
本次解质股份 15,00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7.73%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3%
解质时间 2021 年 10 月 11 日
持股数量 84,620,355 股
持股比例 6.94%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51,400,000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60.74%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21%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股东名称 华友控股
本次解质股份 36,40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8.1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98%
解质时间 2021 年 10 月 12 日
持股数量 200,241,513 股
持股比例 16.4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109,690,196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54.78%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99%
华友控股、陈雪华将根据实际需求拟定后续股权质押计划。未来如有变化,公司将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名称 持股数量 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未质押股 股份中
量 量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份中限售 冻结股
份数量 份数量 股份数量 份数量
华友 200,241,513 16.42% 131,090,196 109,690,196 54.78% 8.99% 0 0 0 0
控股
陈雪 84,620,355 6.94% 30,000,000 51,400,000 60.74% 4.21% 0 0 2,142,857 0
华
合计 284,861,868 23.35% 161,090,196 161,090,196 56.55% 13.21% 0 0 2,142,857 0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华友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半年和一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华友控股及
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生产经营收入、上
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自筹资金等。
2、华友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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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融资成本和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影响的情况。
(2)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