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98 证券简称:康普顿 公告编号: 2021-029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1,000.0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000.00 万股的 5.00%,其中首次授予 857.3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0,000.00 万股的 4.29%,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5.73%;预留142.7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0,000.00 万股的 0.71%,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4.27%。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时间:2016 年 4 月 6 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18 号
主营业务:公司主营业务为车辆、工业设备提供润滑、汽车化学品和汽车尾气处理液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车用润滑油、工业润滑油、汽车尾气处理液、汽车化学品及汽车养护品。
(二)近三年的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 919,928,685.17 970,244,076.99 847,092,927.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5,064,942.05 84,666,911.90 75,855,045.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96,098,001.04 73,638,343.21 71,631,678.42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07,554,441.84 923,948,959.33 879,977,158.66
总资产 1,167,295,103.34 1,056,724,639.35 995,658,652.77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3 0.42 0.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14 9.33 8.80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非独立董事朱振华、朱磊、李臻、纪
东,独立董事常欣、洪晓明、刘惠荣。
2、监事会构成
本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王润强、刘杰、王人飞。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8 人,分别是朱磊、杨奇峰、王强、焦广宇、王黎明、
张丽、梁义花、李臻。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
目标的实现,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四、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1,000.0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 20,000.00 万股的 5.00%,其中首次授予 857.30 万份,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0,000.00 万股的 4.29%,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5.73%;预留 142.7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0,000.00 万股的 0.71%,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4.27%。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不包括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 47 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
员。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存在雇佣或劳务关系。
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
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标准确定。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述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以上任何情形的,公司将终止其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 股票期权 占授予 股票期权 占目前总股本
数量(万 份) 总数的 比例 的比例
1 杨奇峰 总经理 180.0 18.00% 0.90%
2 王黎明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0.0 4.00% 0.20%
3 张丽 副总经理 40.0 4.00% 0.20%
4 李臻 董事、财务总监 40.0 4.00% 0.20%
5 王强 副总经理 40.0 4.00% 0.20%
6 梁义花 副总经理 40.0 4.00% 0.20%
7 焦广宇 副总经理 40.0 4.00% 0.20%
核心骨干人员(40 人) 437.3 43.73% 2.19%
预留 142.7 14.27% 0.71%
合计 1000 100% 5.00%
注: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