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19-051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总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下应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人民币 2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河金山”收益凭证 5114 期、单位结构性存款
893933 产品、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 e”(定向)
2017 年第三期
委托理财期限:182 天、181 天、185 天、182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
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
机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实
施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033)。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因募投项目的资金投放时间存在一定时间跨度,因此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人民币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资金来源为非公开发行股份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2017 年 8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94 号文“关
于核准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952,999 股,募集资金总额 883,919,991.49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3,700,899.06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0,219,092.4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68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高
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43)。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金额 预计年 预计收 收益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万元) 化收益 益金额 产品期限 类型 结构化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率 (万元)
中国银河证 “银河金山”收 固定
券股份有限 收益凭证 益凭证 5114 期 3,000 3.70% 182 天 收益 / 否
公司
结构性存款
是指以企业
的存款作为
本金,挂钩利
宁波银行股 结构性存款 单位结构性存款 6,000 3.40% 181 天 浮动 率、汇率、股 否
份有限公司 893933 产品 收益 票指数、商品
价格等金融
市场指标的
创新型存款
产品
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 结构性存款 挂钩利率结构性 3,000 4.00% 185 天 浮动 挂钩利率 否
公司宁波分 存款 收益
行
中国工商银 工银理财保本型
行股份有限 保本型理财 “随心 e”(定向) 8,000 3.15% 182 天 浮动 / 否
公司宁波下 2017 年第三期 收益
应支行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的标的产品均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并及时按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产品名称:“银河金山”收益凭证 5114 期
(2 发行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
(3)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类收益凭证 发行与转让场所 银河证券柜台交易市场
(4)发行规模:3000 万元(银河证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发行规模进行调整,产品最终规模以银 河证券实际募集的资金数额为准)
(5)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 人。产品发行期或存续期内,产品持有人数达到或接近上 限的,产品发行人有权提前结束销售或暂停产品转让交易。
(6)产品期限:182 天
(7)约定收益率:3.7%(年化)
(8)产品费用:管理费:0%、托管费:0% 、认购费:0%、赎回费:0%
(9)本金及收益分配方式 到期一次支付本金及到期收益 可否提前购回 不
可提前购回
(10)可否转让:可转让(产品存续期间,银河证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客户需求对产品“可否 转让”的状态进行调整,产品的转让方式以银河证券交易终端公布的为准)融资主体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公司经营活动,补充营运资金 风险收益特征 该产品属于低风险的收益凭证产品。
(11)产品评级:根据产品所描述的风险收益特征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产品评估和准 入细则》,将该产品风险等级定为 R1。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1)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 893933 产品
(2)期限:181 天
(3)起息日:2019 年 12 月 19 日
(4)到期日:2020 年 6 月 17 日
(5)收益兑付日:2020 年 6 月 19 日
(6)产品类型:保本浮动型
(7)预期年化收益率:3.4%
(8)产品存续期间:即收益计算期限,从起息日开始计算到实际到期日,包括起息日,不包括实际到期日。
(9)本金及结构性存款收益兑付:
本金支付:产品到期日,宁波银行向投资者归还 100%本金,并在到期日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收益支付:结构性存款收益兑付日,宁波银行向投资者支付结构性存款收益,并在到期日后 2 个工作日内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1)产品名称: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
(2)产品收益类型:保证收益型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挂钩标的:USD- 3MLibor
(5)产品风险评级:一级
(6)认购期:2019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7 日。
(7)成立日:产品认购期结束后当日,如果银行判定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成
立,则本产品的成立日为 2019 年 12 月 27 日。
(8)到期日:2020 年 6 月 29 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遵从工作日调整规则
调整)。
(9)工作日调整规则:指在结构性存款合同中特定事项所指向的日期为非工作日时则自动顺延至该日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但若顺延后的日期为月份的第一个工作日则不进行顺延而改为提前至该日期之前最近的工作日。
(10)分配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