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衡所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天衡所首席合伙人为郭澳,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天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人员信息
天衡所首席合伙人为郭澳,2022年末,天衡所合伙人人数8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40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13人。
3、业务规模
天衡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59,235.5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3,832.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911.85万元。2021年审计公司家数约201家。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
计家数87家,收费总额7,940.84万元,审计客户主要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2021年度“新三板”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14家,收费总额1,631.41万元,审计客户主要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除本公司外,天衡所审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家数为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2年末,天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656.5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天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陆德忠,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28余年,承办过海澜之家(600398)、江苏舜天(600287)、宁波韵升(600366)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以及新日股份(603787)、江苏新能(603693)、晶华新材(603683)、纽威数控(688697)、海锅股份(301063)等企业IPO申报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程正凤,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11余年,承办过新日股份(603787)、海锅股份(301063)、晶华新材(603683)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天衡所拟委派王伟庆担任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王伟庆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20余年,承办过沙钢股份(002705)、红宝丽(002165)、中利集团(002309)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以及中利集团(002309)等企业IPO申报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无。
3、独立性情况
天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与2021年度费用持平。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天衡所2023年度具体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所进行了审查后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