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
总计 800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0,400 万股的 3.92%。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
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
权利。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1、公司名称: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上市时间:2017 年 4 月 27 日
3、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山大道 501 号
4、主营业务: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其零部件、观光敞车及其零部件、蓄电池及充电器及其零部件、家用电器及其零部件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4,280,842,215.02 5,068,316,748.01 3,055,512,143.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370,714.38 102,113,592.83 70,527,118.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0,718,923.86 89,204,756.52 56,468,285.7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822,228,567.44 3,230,288,958.36 1,820,345,697.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00,989,372.38 1,040,210,122.51 963,515,329.68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每股收益(元/股) 0.06 0.50 0.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
-0.05 0.44 0.28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0 10.19 7.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1.04 8.90 5.92
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构成,分别为:董事长张崇舜先生,董事赵学忠先生、陈玉英女士、张晶晶女士、李青先生、王晨阳先生,独立董事章炎先生、吴新科先生、陆金龙先生。
2、监事会构成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为:监事会主席潘胜利先生,监事石清平先生,职工监事成科先生。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5 人,分别为:总经理赵学忠先生,副总经理徐勇先生,副总经理吴诚华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晨阳先生,财务负责人胥达先生。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的方式为股票期权。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800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0,400 万股的 3.92%。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任何一名激励对象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且尚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权益总额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68人,包括: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时以及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期 占公告时股本总
权数量(万股) 权总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王晨阳 董事、副总经理、 33 4.13% 0.16%
董事会秘书
李青 董事 45 5.63% 0.22%
吴诚华 副总经理 30 3.75% 0.15%
徐勇 副总经理 40 5.00% 0.20%
胥达 财务负责人 10 1.25% 0.05%
核心骨干(63 人) 642 80.25% 3.15%
合计 800 100.00% 3.9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1、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19.33 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 19.33 元的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
2、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 19.32 元;
(2)本计划草案公告前 6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 17.88 元。
七、限售期或等待期、行权期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二)本激励计划的行权期安排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八、获授权益、解除限售或行权的条件
(一)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