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61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相结合
●股份来源: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5,142.85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4,285.7142万股的8.0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超过2,057.14万股,股票期权不超过2,057.14万份,合计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4,285.7142万股的6.40%,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0%;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超过514.285万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不超过514.285万份,预留部分合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4,285.7142万股的1.60%,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20%。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君
注册资本 64285.7142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2-11-05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 1 号
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
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
市公园管理;规划设计管理;树木种植经营;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光
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
制造;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
件设备销售;蓄电池租赁;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子专用
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
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
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进出
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雨棚销售;电
经营范围 线、电缆经营;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电气设备
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
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市政设
施管理;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招投标代理服务;电气设备修理;工
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
销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
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森林经营和管护。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
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人防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设计;电气安
装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二)公司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营业收入 987,968,769.44 197,850,658.70 176,798,926.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8,880,147.03 -162,180,140.63 -210,704,04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 -192,532,794.58 -151,000,019.83 -221,912,296.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01,445.28 -51,647,867.99 -149,826,411.25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46,808,270.50 1,019,565,717.84 1,212,146,328.55
总资产 3,232,833,187.89 2,388,747,715.86 1,827,338,435.30
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25 -0.3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25 -0.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3 -0.24 -0.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01 -14.7 -14.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19.58 -13.69 -14.91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吴君 董事长
2 高飞 董事、总经理
3 李萍 董事、副总经理、董秘
4 林爱梅 独立董事
5 沈鸿烈 独立董事
6 韩振禹 监事会主席
7 曹雪莲 监事
8 张磊 职工监事
9 张忠卫 副总经理
10 常传波 副总经理
11 高声远 副总经理
12 张闻斌 副总经理
13 赵志远 副总经理
14 姚麒 财务总监
二、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 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 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 5,142.85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4,285.7142 万股的 8.0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超过 2,057.14 万股,股票期权不超过 2,057.14 万份,合计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4,285.7142 万股的 6.40%,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0%;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超过 514.285 万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不超过 514.285 万份,预留部分合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4,285.7142 万股的 1.60%,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20%。
五、 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预计不超过 76 人,包括:
1、高级管理人员;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