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2-022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的 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预留授予部分中的 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上述 4 名人员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89,8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同时,鉴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中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均未能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将对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除上述个人离职触发部分)共计 1,292,6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激励计划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2020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8 月 29 日至 2020 年 9 月 7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2020 年 9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0 年 11 月 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毕首次授予 323.5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合计 149 人。
6、2020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进行了核查。
7、2020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毕向本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 1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 1 人。
8、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决定对首次授予中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 5 名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9.5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9、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回购注销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17 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5 万股。
10、2021 年 9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11、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毕预留授予 81.8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合计 48 人。
12、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3、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首次授予中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 4 名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8.7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14、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回购注销日期为 2022 年 3 月 14 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7 万股。
15、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首次授予中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 2 名人员、预留授予中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2 名人员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98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对所有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要求而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除个人离职触发部分)共计 129.26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等原因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的 2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中的 2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决定对以上 4 名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中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均为:以 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1%(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指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已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经由公司聘请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34,495,117.00 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金额为 150,123,221.61元,较 2019 年的增长率为-0.97%,公司业绩不满足解锁条件。故公司决定对上述已授予但不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
1、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 2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
限制性股票 1.98 万股;
2、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中 2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
限制性股票合计 7 万股;
3、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除已离职人员外的其余 13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股票共计 88.86 万股;
4、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暂缓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股票共计 3 万股;
5、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中除已离职人员外的其余 4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股票共计 37.4 万股;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382,400 股,占公司目前股
本总额的 0.8218%。(注:公司目前股本总额为截至 2022 年 4 月 7 日的公司股本
数)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含首次授予中的暂缓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7.76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该登记
日后,公司未发生触及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事项。故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 10.69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上述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支付价款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见本公告之“八、其他说明”)。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注销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68,219,000 股变更为
166,836,600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2,67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