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分
别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和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根据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均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 2023 年 6 月 9 日获得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于 2023年 8月 21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4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原股东大会的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拟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的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即 2024 年
8 月 20 日)。除延长上述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确保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10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