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下午 3: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
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
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本激励计划。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1-061)。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
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权益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刘军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孙浩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孙浩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孙浩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0)。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
孙浩: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 年 8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
职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20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0 月任恒通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