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1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主营业务为家用空调风叶、机械风机,主要为国内外各大空调及通
风设备厂商提供配套服务。2018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144,394.45 万元,
其中家用类空调风叶 108,366.69 万元,占比 75.05%;商用类空调风叶
风机 21,830.73 万元,占比 15.12%;其他 14,197.04 万元,占比 9.83%。
2018 年度公司涉及空气净化器用风机及空气过滤网相关产品营业务收
入为 2,497.47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1.73%。目前公司产
品结构及主营业务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
2020 年 2 月 3 日、2020 年 2 月 4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
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或行业政策
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 2019 年 1-9 月营业收入 121,753.3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0.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578.3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495.0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9.70%。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公司主营业务为家用空调风叶、机械风机,主要为国内外各大空调及通风设备厂商提供配套服务。2018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144,394.45 万元,其中家用类空
调风叶 108,366.69 万元,占比 75.05%;商用类空调风叶风机 21,830.73 万元,
占比 15.12%;其他 14,197.04 万元,占比 9.83%。2018 年度公司涉及空气净化
器用风机及空气过滤网相关产品营业收入为 2,497.47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1.73%。目前公司产品结构及主营业务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2020 年 2 月 3 日、2020 年 2 月 4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二)其他风险
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朗迪”)地处
湖北省武汉市,受疫情影响,复工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武汉朗迪 2020 年第一季度生产经营及营业收入产生一定影响。2018 年度武汉朗迪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3.08%,净利润占公司合并报表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06%。武汉朗迪对公司整体业绩影响较小。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疫情管控要求,并积极做好各项应对措施及复工准备工作。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