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18-022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3月25日9点30分以现场方式在公司10号楼二楼A21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3月14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炎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17年年度报告》、《朗迪集团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9,47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共派发现金分红4,736.00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3,788.8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3,260.80万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7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6、审议通过《2017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7 年度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07,748,950.23元,比上期增
长68.57%;实现营业利润137,840,123.31元,比上期增长82.69%;实现净利润
113,379,511.87元,比上期增长68.83%;基本每股收益1.20元。截止2017年
12月31 日,公司总资产1,279,643,152.92元,较期初增长15.56%,净资产
817,540,903.47元,较期初增长9.8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7年的审计工作中,能
遵守职业道德,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态度积极、认真负责,圆满地完成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2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对《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8年4月17日下午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2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