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TiananNewMaterialCo.,Ltd.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吉利工业园新源一路30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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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3,668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9.64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7年8月25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4,668万股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
理吴启超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本人担任股份公司董事、高
管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自股份公司离职,则本人自离
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
定的承诺
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上述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锁定期
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价。如
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启超先生的近亲属,公司
高管洪晓明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
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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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之股份公司于本次发
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本人担任股份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公司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自股份公司离职,则本
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
份。
如本人在股份公司本次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如本人在股份公司本
次发行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
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
定期在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
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3、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启超先生的近亲属苏新楠
女士、洪晓东先生、廖新文先生、吴启雷先生、潘小辉
先生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
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
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之股份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
发行的股份。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上述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锁定期
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价。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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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4、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和高管胡林、徐芳、
白秀芬、沈耀亮、宋岱瀛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
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之股份公
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本人担任股份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公司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自股份公司离职,则本
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
份。
如本人在股份公司本次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如本人在股份公司本
次发行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
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
定期在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
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5、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黎华强、冷娟、袁文华承
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之股份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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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本人担任股份公司监事期间,
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
数的25%。如本人自股份公司离职,则本人自离职后六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如本人在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