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之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就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上海天乾食品有限公司增资有助于公司在生态牧业板块的发展,进一步扩大经营业务规模,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董事罗卫国先生、史东伟先生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