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1-095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的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重庆市天域园林艺术有限责任公司整体 定由重庆市天域园林艺术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重庆市工商 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重庆市市场行政管理局江北区分局注册登记,取得统一社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会信用代码为 91500105450401338Q 的《营业 为 91500105450401338Q 的《营业执照》。
执照》。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城
市园林绿化壹级;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及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城 养护;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造林绿化施市园林绿化壹级;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及 工;环境综合治理;河湖流域污染治理;土壤养护;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造林绿化施 污染治理与修复;盐碱地治理;会议及展览服工;环境综合治理;河湖流域污染治理;土壤 务;农村民间工艺品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污染治理与修复;盐碱地治理;环保科技领域 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人工造林;树木种植经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观赏植 营;智能农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物新品种及其种子技术研发;种植、销售观赏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植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业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观赏植物新品种及其种子技术研发;种植、销
售观赏植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
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 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
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 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
制。 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 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 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 的证券。
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
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
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 第三十八条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 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
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事实发生当日,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
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
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 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
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总数。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股东买入股份涉及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
总数。 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 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 总数。
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 1% 以上有表决信息。禁止以有偿或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 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 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
比例限制。 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
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
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
制。
第八十五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 第八十五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
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 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
行累积投票制。 行累积投票制。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 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到 30%及以上时,且
事、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监事 拟选董事、监事的人数多于 1 人时,应当实行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累积投票制。
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
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事、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监事
在累积投票制下,独立董事应当与董事会其他 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成员分别选举。 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
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时,具体实施细则
如下:
1、表决权认定原则
(1)与会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
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人数
相等的投票表决权。
(2)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
为有效投票表决权总数。
2、累积表决票数计算方法
(1)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乘以
本次股东大会应选举董事、监事人数之积,即
该股东本次表决累积表决票数。
(2)股东大会进行多轮选举时,应当根据
每轮选举应当选董事、监事人数重新计算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