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相关规定,作为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现对《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一二移动”)提供担保,系为了满足七一二移动经营发展需要,促进其业务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七一二移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及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财务风险。本次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
丁世国 侯文华 马立群 王中杰
2021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