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36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到
参与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商钢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 年 10月修订)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9 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该部分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188,000 股;1 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2 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48,800 股。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336,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7.05 元(由原始出资成本即每股 7.85 元,扣减公
司 2018 年度分红每股 0.25 元、2019 年度分红每股 0.25 元、2020 年度分红每
股 0.3 元计算得出)/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416,450,600 股减少至
415,113,800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 416,450,600 元减少至 415,113,800 元。
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价格、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 年 10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及第三个限售期即将届满,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为 44 名,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21.92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1%。公司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 44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同意本次审计机构续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