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1-052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
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2020年11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020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方案及相关议案。
2021年1月13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以上事宜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7日、2020年12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210093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事项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予以受理。
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093号),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并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093 号)。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并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
以上事宜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2021年2月25日、2021年3月8日、2021年3月27日、2021年4月26日、2021年6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发行的原因
自申请本次发行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有序推进相关工作,鉴于目前公司实际情况、资本运作计划调整和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发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9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发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撤回申请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终止本次发行已由公司董事会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申请撤回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许可终止审查通知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终止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发行是基于目前公司实际情况、资本运作计划调整和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经审慎研究做出的决定。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本次发行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关于终止本次发行的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终止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