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3-029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
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267 人,其中 65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1 年度收入总额为 233,952.72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20,837.6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94,730.69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21 家上市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36,988.75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1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2 次。
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陈谋林,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 年开始在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会计师:高茹,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会计师:马一超,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 2015 年开始从事审计
工作,2018 年开始在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岩,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6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6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家家悦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会计师高茹、马一超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岩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陈谋林 2021 年 3 月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
出具警示函一次、 于 2020 年 5 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一次。除此之
外, 3 年内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该机构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在审计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反映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状况,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圆满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建议董事会提请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拥有高素质的业务团队,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确保了公司审计的独立性,准确性,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就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