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 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9
第五章 董事会...... 27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5
第七章 监事会...... 38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第九章 通知、公告...... 46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7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51
第十二章 附则...... 52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 万股,于 2018 年 7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全称: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Xinjiang East Universe Gas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延安北路 198 号东方广场 24 层
邮政编码: 8311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9,382,714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秉持“社会效益最好,客户服务最优,员工价值最大,股
东利益最佳”的原则,通过为燃气用户提供安全、优质、经济的供气服务,改善城市环境,倡导和建设文明、舒适、环保、生态的城市新生活。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十三条:销售石油液化气及天然气,车用燃气气瓶安装(1 级)(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材、百货、办公用品、纺织服装;家用燃气用具的销售及服务,燃气器具维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房屋租赁;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其他电力生产;管道工程建筑;管道运输业;集装箱道路运输;城市配送;管道和设备安装;能源矿产地质勘查;生活用燃料零售;加油加气站投资与管理;电动汽车充电桩的投资与管理;便利店销售;润滑油销售;成品油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
称“证券登记机构”)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以 2015 年 2 月 28 日为审计基准日,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燃气有限
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按 1:0.4861 的比例将前述净资产额中的 10,500 万
元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 10,500 万股,每股一元,其余净资产 108,810,267.11
元列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2,198,208.37 元列入股份公司的专项储备。
公司发起人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折合股份数额 持股比例
1. 李 明 52,500,000.00 50.0000%
2.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1,390,939.00 39.4199%
3. 刘新福 7,216,495.00 6.8729%
4. 范进江 1,082,474.00 1.0309%
5. 陈铁军 216,495.00 0.2062%
6. 刘文远 216,495.00 0.2062%
7. 李春丽 216,495.00 0.2062%
8. 汪彬 144,330.00 0.1375%
9. 来玉虹 144,330.00 0.1375%
10. 李博 108,247.00 0.1031%
11. 李保彤 100,000.00 0.0952%
12. 唐明辉 72,165.00 0.0687%
13. 苗锋 72,165.00 0.0687%
14. 马登文 72,165.00 0.0687%
15. 迟万勇 72,165.00 0.0687%
16. 洪燕 72,165.00 0.0687%
17. 张维国 72,165.00 0.0687%
18. 闫凤玉 72,165.00 0.0687%
19. 张小玲 72,165.00 0.0687%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折合股份数额 持股比例
20. 陈国权 72,165.00 0.0687%
21. 李根波 54,124.00 0.0515%
22. 杨惠丽 40,000.00 0.0381%
23. 黄朝军 36,082.00 0.0344%
24. 马建军 36,082.00 0.0344%
25. 许腾月 36,082.00 0.0344%
26. 马红军 36,082.00 0.0344%
27. 刘瑞海 36,082.00 0.0344%
28. 王志东 36,082.00 0.0344%
29. 李新河 36,082.00 0.0344%
30. 汤晓明 36,082.00 0.0344%
31. 张永国 36,082.00 0.0344%
32. 姜彦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