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706:东方环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环宇”、“本公司”或“发
行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
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一、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事项
(一)关于股份锁定与持股意向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为李明先生。李伟伟先生为李明先生之子,且为公
司股东、董事会秘书。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李伟伟先生承诺:
(1)股份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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