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21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股份程序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启动要求黄仁珠收购公司所持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阳科技”)11.25%股份的程序。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本次收购程序、收购办法、收购方履约能力、具体执行等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及或有风险,本次事项存在不能如约完成回购、发生诉讼、形成投资损失等可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2018 年 10 月,为实施发展战略,布局公司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的协同发
展,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签署《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资协议书》、《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黄仁珠关于定向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自有资金 4725 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 450 万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11.25%的股份。具体详见《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2 )。
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毛坯及成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现注册资本 6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
工业园中端南路,法定代表人黄仁珠。
二、拟启动要求收购程序的原因
自公司参股之后,森阳科技曾积极考虑资本市场,森阳科技股票(证券代码:835504,证券简称:森阳科技)于 2019 年 7 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但受行业市场波动、内部管理等诸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逐年下滑。鉴于森阳科技相关现状已经符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回购条款中所约定的关于
森阳科技 2018 年、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累计净利润和 2018 年、2019 年、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累计净利润两项指标的回购条件,综合森阳科技的发展现状、公司的战略选择、增信措施有效期等各方面因素,出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现拟启动要求黄仁珠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的程序。
按照有关约定,黄仁珠应在公司提出要求之日起 6 个月内由黄仁珠或寻找第三方完成对公司股份收购并支付完毕全部股份转让价款;否则,每迟延一日,黄仁珠应向公司支付应付未付金额的 0.5‰作为违约金。黄仁珠收购公司股份的价格=公司本次投资总金额×(1+8%×公司实际缴纳出资日起至黄仁珠实际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之日止的实际天数÷360)-公司己经从森阳科技获得的分红及从黄仁珠获得的补偿款。如果黄仁珠按上述约定完成回购,公司权益将不受损失。
三、后续安排
后续公司将向有关方面正式发函,并将与相关回购义务人积极磋商具体收购办法、支付节奏等事宜。
由于上述收购程序、收购办法、收购方履约能力、具体执行等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及或有风险,本次事项存在不能如约完成回购、发生诉讼、形成投资损失等可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本次股份收购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