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14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2 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的品种:购买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金融机构
理财产品,项目限定为:1、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2、证券公司发行的
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3、国债、国债逆回购;4、基金类;5、信托
机构发行的信托计划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项目限定为:1、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2、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3、国债、国债逆回购;4、基金类;5、信托机构发行的信托计划产品。
(四)委托理财的金额及期限
在连续 12 个月内,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的自
有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额度系指公司在任一时点持有全部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初始投资金额(不包括因购买而产生的交易手续费、认购费等)的总和。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决定购买的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材料,由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和跟进管理,内审部负责监督和审计。公司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在产品存续期间,应与售出产品的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2019 年度 年年度
资产总额 975,610,481.26 992,032,480.08
负债总额 270,507,430.01 272,726,527.05
净资产 705,103,051.25 719,305,953.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75,678,628.62 19,382,410.86
量净额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公司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取得的收益将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产品类型或理财方式,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也有可能受到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等多种因素影响,实际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我们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
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金融机构
理财产品。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已履行现阶段所需的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我们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五、截至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 理财产品类 实际投入金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型 额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 12,500 12,500 37.87
品
2 固定收益凭 21,860 21,860 130.03
证
3 银行理财产 7,900 7,900
品
4 固定收益凭 1,100 1,100
证
合计 43,360 34,360 167.90 9,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14,5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20.16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2.64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9,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11,000
总理财额度 20,000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