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18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土地房屋补偿货币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仁西小学不动产登记和南侧地更新有关
事宜专题会议纪要》((2024)21 号)的精神,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所属仁西小学南侧地块纳入城市更新计划。为保障本征迁项目的顺利实施,保护征地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拟与湖州市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土地房屋补偿货币协议》。
本次征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征迁事项已经 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征迁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征迁事项概述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仁西小学不动产登记和南侧地更新有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2024)21 号)的精神,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所属仁西小学南侧地块纳入城市更新计划。为保障本征迁项目的顺利实施,保护征地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湖土国用(2010)第 030702 号)项下土地及地面的建筑物、构筑物征迁补偿事宜,公司拟与湖州市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土地房屋补偿货币协议》。
本次征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征迁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签署上述相关协议,并授权董事长确定协议具体内容及处理本次征迁的相关事宜。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湖州市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条款
1、所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湖土国用(2010)第 030702 号)项下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由乙方负责腾空,腾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因腾空建筑物、构筑物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也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于双方约定日期(设为 N 日)前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湖土国用(2010)第 030702 号)项下的土地及其上附着物腾空并拆除,经验收后交付湖州市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乙方应在N+10日内完成对湖土国用(2010)第030702号及湖土国用(2006)第 9-4927、4928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他项权证的注销,甲方及相关各方应予以配合;
3、甲方湖州市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支付乙方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款项 29950000 元,分两期付清:
第一期定于 N+5 日内支付 4500000 元;
第二期定于 N+20 日内支付 25450000 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征迁涉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土地现处于闲置状态,预计本次征迁补偿将对公司 2024 年度的业绩带来积极影响。公司最终获得的补偿收入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数据最终以经年审会计师审计后披露的数据为准)。
协议具体事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相关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广大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