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31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定向发行新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
计200万股,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4%。其中首次授予160
万股,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63%;预留40万股,占本计划
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41%,预留部分占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本
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88 号文核准,并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宏股份、本公司或公司)由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符合条件的网上投资者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50元,共计募集资金26,460.00万元,于2016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住所:湖州市南太湖大道1888号;法定代表人:张宁;注册资本:玖仟捌佰万元整;成立日期:2000年01月31 日;经营经营范围:汽车电机及配件、真空泵、汽车电子装置、电气机械的研发、制造、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实业投资,自有房屋出租。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营业收入 415,982,443.52 409,431,254.87 417,281,259.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7,738,174.89 54,661,158.39 50,717,802.81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64,359,099.56 52,872,803.91 49,003,179.82
利润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总资产 742,120,538.08 472,402,266.54 438,712,787.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46,345,051.84 277,268,876.95 250,243,718.56
净资产
主要财务指标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4 0.93 0.86
每股净资产(元/股) 7.61 4.73 4.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02 20.99 21.50
(%)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董事长张宁,副董事长张元园,
董事张宏保、施旻霞、吉洋、朱国强,独立董事姚春德、陈星照、曹悦。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沈伟华,监事陈雪芬、
诸勤勤。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11 人,分别是:总经理施旻霞,副总经理倪为民、
唐美凤、沈斌耀、张婷婷、沈建荣、胡丕学、王凯凯、蔡建锋,董事会秘书朱国强,财务负责人赵丽丽。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及各子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管理层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次股权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200万股,占本计划签署时公
司股本总额的2.04%。其中首次授予160万股,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63%;预留40万股,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41%,预留部分占授予
权益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
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计21人(未包含预留部分),具体包括:
1、公司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
3、中层管理人员;
4、核心技术人员;
5、核心业务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任职并已签署劳动合同。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 占授予
制性股 限制性 占目前公司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 股票总 本总额的比例
(万股) 量的比
例
1 朱国强 董事、董事会秘 15 7.50% 0.15%
书
2 赵丽丽 财务负责人 20 10.00% 0.20%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 125 62.50% 1.28%
核心业务人员共19人
预留部分 40 20.00% 0.41%
合计 200 100.00% 2.04%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中没有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计划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0%。
六、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部分价格为每股14.56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14.56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情形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二)首次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29.12元的50%,即14.56
元/股;
2、本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29.03元/股的50%,即14.52
元/股。
(三)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限制性股票在每次授予前,需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的摘要。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50%;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
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50%。
七、限售期或等待期、行权期安排
(一)锁定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在限制性
股票解锁之前,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包含因该等股票取得的股票股利)予以锁定,该等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锁,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股票股利同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股利的解锁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二)解锁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