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已预先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会议
资料进行了审阅,现就公司 2021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付磊、谢鲁江、梅慎实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