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8 证券简称:航天工程 公告编号:2021-009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投资)持有公司 71,121,675 股,占公司股本的 13.27%;北京航天动力研究所(以下简称动力所)持有公司 40,870,046股,占公司股本的 7.63%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航天投资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71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航天投资计划将所持航天工程股票优先转让于航天投资关联的基金。
动力所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71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动力所计划将所持航天工程股票优先转让于航天投资关联的基金。
航天投资与动力所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收到航天投资和动力所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
的告知函》,现将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航天投资控股有 5%以上非第 71,121,675 股。(含 IPO
71,121,675 13.27%
限公司 一大股东 前获得股份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北京航天动力研 5%以上非第 40,870,046 股。(含 IPO
40,870,046 7.63%
究所 一大股东 前获得股份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
院、航天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北京航天动力研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1,121,675 13.27%
究所的实际控制人均为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
第一组
院、航天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北京航天动力研
北京航天动力研究所 40,870,046 7.63%
究所的实际控制人均为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246,425,829 45.98%
院、航天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北京航天动力研
究所的实际控制人均为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
合计 358,417,550 66.88%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航天投资控股有 2020/8/28~
10,719,700 1.99998% 12.56-12.56 2020.7.1
限公司 2020/8/28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竞价交 减持合
计划减持 计划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易减持 理价格
数量(股) 持比例 份来源 原因
期间 区间
大宗交 IPO 前取得
易减持, 2021/3/ 和公司权 股东经
不超过:
航天投资控股 不超 2~ 按市场 益分派资 营计划
10,710,0 不超过:
有限公司 过:2% 2021/9/ 价格 本公积转 和资金
00 股 10,710,
1 增股本取 需求
000 股 得
大宗交 IPO 前取得
易减持, 2021/3/ 和公司权 股东经
不超过:
北京航天动力 不超 2~ 按市场 益分派资 营计划
10,710,0 不超过:
研究所 过:2% 2021/9/ 价格 本公积转 和资金
00 股 10,710,
1 增股本取 需求
000 股 得
注: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
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股东航天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单位在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公司股票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