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8 证券简称:航天工程 公告编号:2023-010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投资”)持有公司 49,701,675 股,
占公司股本的 9.2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航天投资因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不超过 5,359,9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其中,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数量不超过 5,359,900 股,且任
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 5,359,900 股,且任意连
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
动事项,则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收到航天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现将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航天投资控股有 5%以上非第 其他方式取得:
49,701,675 9.27%
限公司 一大股东 49,701,675 股。(含 IPO
前获得股份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东名称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例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9,701,675 9.27% 京航天动力研究所的实际
控制人均为中国航天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
北京航天动力研究所 30,160,046 5.63% 京航天动力研究所的实际
第一组
控制人均为中国航天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246,425,829 45.98% 京航天动力研究所的实际
控制人均为中国航天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
合计 326,287,550 60.88%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航天投资控股有 2022/6/20~
10,710,000 1.9982% 12.96-13.19 2022.6.14
限公司 2022/7/21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
拟减持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合理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股份来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 原因
源
区间
大宗交易减 IPO 前取
持,不超过: 得和公
股东经
不超过: 2023/6/26 按市 司权益
航天投资控 不超 5,359,900 股 营计划
5,359,900 ~ 场价 分派资
股有限公司 过:1% 竞价交易减 和资金
股 2023/12/25 格 本公积
需求
持,不超过: 转增股
5,359,900 股 本取得
注: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
动事项,则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股东航天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单位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单位
在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公
司股票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单位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股票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
调整。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12 个月内本单位减持股份
不超过本单位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10%,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单位减持股份不超过本单位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30%;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时,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单位方减持公司股份。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单位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单位现金分红中与本单位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
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