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1-090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南京市长江路 88 号 15 楼吉祥厅以现场表决与通讯
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以邮件等方式发
出。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职工监事邱再洁女士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 7人,实际出席监事 7 人,其中:现场出席监事 5 人,监事会主席李崇琦、监事顾宏武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