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1-097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19 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亚验[2021]34 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向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完成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618,000,00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685,750,677.00 元,公司总股本由618,000,000 股变更为 685,750,677 股。
基于以上原因,董事会同意修改《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
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修改内容见下: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章程内容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1800 万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85,750,677.00
第六条
元。 元。
第十九 公司股份全部为普通股,共计 公司股份全部为普通股,共计 685,750,677
条 618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一切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实施后,根据本次交易的实施结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并办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