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上 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赵浩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5 号)批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 20,985,844 股 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 20.4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429,999,943.5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418,517,624.25 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19)第 3882 号]。公司对 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与管理。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429,999,943.56
减:发行费用-承销费 10,000,000.00
募集资金到账 419,999,943.56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 148,000,000.00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
减:支付发行费用 2,584,000.00
减:支付购买资产交易的现金对价 100,012,300.00
减:支付给合波光电购置募投项目固定资产 156,061,270.22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3,638,904.51
减:手续费支出 1,935.71
减:其他划款 46,083.82
加:利息收入 344,550.70
募集资金余额 -
(二)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2020 年 11 月 1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至纯洁净系
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20 号)的核准,
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8,005,377 股新股,截至 202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7,749,661 股,发行价格 28.79 元/股,实际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374,712,740.19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20,184,669.4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54,528,070.70 元。众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0)第 8380 号]。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74,712,740.19
减:发行费用-承销费(含税) 19,000,000.00
募集资金到账 1,355,712,740.19
减: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404,610,133.29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68,000,000.00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57,498,844.28
减:支付发行费用 1,648,000.00
减:投入募投项目-半导体湿法清洗设备扩产项目 198,598,430.90
减:投入募投项目-光电子材料及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191,760,392.76
减:半导体晶圆再生二期项目 22,932,100.00
减:手续费 6,196.74
减:其他划款 1,214.80
加:其他划款 1,880.00
加:利息收入 3,382,111.43
募集资金余额 14,041,418.8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上海至纯
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一)2019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
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相关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
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23 年 12 月 31
(元) 日余额(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 216250100100149619 13,400,000.00 已销户
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36660188000224932 248,012,300.00 已销户
闵行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 3101040160001525416 158,587,643.56 已销户
支行
合 计 419,999,943.56 -
(二)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为便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旗下实施募投项目
的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保荐机构签订
了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均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相关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
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