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 2024-036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本次委托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 12,000 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单位大额存单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胜达”或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投资额度及有效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特别风险提示: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是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455 号《关于同意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投标统计,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
行的股票数量为 76,164,705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8.50 元/股。
截至 2023 年 8 月 3 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 股)
76,164,705.00 股,发行价格 8.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47,399,992.50 元,扣
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6,800,754.71 元(不含税),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602,266.9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8,996,970.85 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76,164,705.00 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562,832,265.8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1085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将本次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55,889.19 27,000.00
贵州仁怀佰胜智能化纸质酒盒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2,096.20 22,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5,740.00 15,740.00
合计 93,725.39 64,740.00
(三)委托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购买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的单
位大额存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发行机 产品名称 金额 年化利率 期限 名义到期日
号 构
南京银 单位大额存单 2024
1 行萧山 1,000.00 1.90% 3 个月 2024-8-11
支行 年第 70 期 3 个月
南京银 单位大额存单 2024
2 行萧山 1,000.00 1.90% 3 个月 2024-8-11
支行 年第 70 期 3 个月
南京银 单位大额存单 2024
3 行萧山 1,000.00 1.90% 3 个月 2024-8-11
支行 年第 70 期 3 个月
南京银 单位大额存单 2024
4 行萧山 1,000.00 1.90% 3 个月 2024-8-11
支行 年第 70 期 3 个月
南京银 单位大额存单 2024
5 行萧山 1,000.00 2.10% 6 个月 2024-11-11
支行 年第 70 期 6 个月
南京银 单位大额存单 2024
6 行萧山 1,000.00 2.10% 6 个月 2024-11-11
支行 年第 70 期 6 个月
南京银 单位大额存单 2024
7 行萧山 1,000.00 2.10% 6 个月 2024-11-11
支行 年第 70 期 6 个月
南京银 单位大额存单 2024
8 行萧山 1,000.00 2.10% 6 个月 2024-11-11
支行 年第 70 期 6 个月
南京银 单位大额存单 2024
9 行萧山 1,000.00 2.10% 6 个月 2024-11-11
支行 年第 70 期 6 个月
南京银 单位大额存单 2024
10 行萧山 1,000.00 2.10% 6 个月 2024-11-11
支行 年第 70 期 6 个月
南京银 单位大额存单 2024
11 行萧山 1,000.00 2.10% 6 个月 2024-11-11
支行 年第 70 期 6 个月
南京银 单位大额存单 2024
12 行萧山 1,000.00 2.10% 6 个月 2024-11-11
支行 年第 70 期 6 个月
合计 12,000.00
注:公司与上述发行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产品自存款单位认购之日(认购日以业务成功办理之日为准)起计息。存款持有到期,南京银行保证本金兑付并按票面利率支付利息。
(四)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单位大额存单 2024 年第 70 期 3 个月、单位大额存单 2024 年第 70 期 6 个月
产品编号 21000920247004、21000920247005
发售对象 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单位
币种 本金币种:人民币;利息币种:人民币
发行规模 5000 万元、8000 万元
发行渠道 网点柜面
存单期限 3 月、6 月
发行时间 2024 年 05 月 11 日——2024 年 06 月 07 日
(认购期) (认购期内如遇人行存款利率调整则提前终止发行)
认购起点金额 1000 万元
最小递增单位 1 万元
年利率 1.9%、2.1%
计息类型 固定利率
计息规则 到期兑付利息=存单面值×年利率/360×实际天数(实际持有天数包含认购
日当日,但不含到期日当日)
付息方式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起息日 购买成功当日
到期日 起息日起满 3 月,对年对月对日、起息日起满 6 月,对年对月对日
兑付日 到期日当日
提前支取 允许全额或多次部分提前支取,支取部分为万元整数倍,最低 1 万元,部分
提前支取后的本金余额不能低于本期产品的认购起点金额
特殊业务 可办理质押、时段资金证明、行内全额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