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6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7月12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丰科技”)与海宁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1,970万元竞买取得位于盐官镇天通路2号(原电镀园区中区块)的海土字18120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根据该合同,地块内29341.5平方米建筑作保留,由受让人自行向盐官镇人民政府以2,672.1023万元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一、交易概述
根据海宁正泰联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海正评字(2018)第170号评估结论,2018年9月18日,公司与海宁市盐官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盐官镇政府”)签署了《建筑物转让合同》,以人民币2,672.1023万元购买坐落于海宁市盐官镇天通路2号(原电镀园区中区块)建筑物、构筑物。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土地位置:海宁市盐官镇天通路2号(原电镀园区中区块)
(二)总建筑面积:29341.5平方米
(三)款项支付约定:
1.首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晨丰科技支付给盐官镇政府首付款人民币8,000,000元,大写:捌佰万元整;
2.中期款: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晨丰科技向盐官镇政府支付中期款人民币15,721,023元,大写:壹仟伍佰柒拾贰万壹仟零贰拾叁元整;
3.尾期款:本建筑物在盐官镇政府配合下,晨丰科技完成权属登记手续,取得有效权属证书后5个工作日内,晨丰科技向盐官镇政府付清尾期款人民币3,000,000元,大
写:三百万元整;
(四)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违约方必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晨丰科技未按时付清转让价款的,除应付清转让价款外,从欠款发生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晨丰科技应按欠款额0.5%向盐官镇人民政府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晨丰科技已付清转让价款,因盐官镇人民政府原因未按时将标的交付晨丰科技的,每逾期一天,盐官镇人民政府应按转让价款0.5%向晨丰科技支付违约金。
三、风险提示
盐官镇政府虽已于合同中约定配合晨丰科技完成权属登记手续,但仍存在未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而影响该建筑物使用的不利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