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3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197 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上定价与网下询价配售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164.79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47.90 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3,481.83 万元后,余额 38,166.07
万元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万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朱家角支行 440377090300 10,649.1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区泗泾支行 931007010000959490 7,170.89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70040122000365006 8,349.9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乡支行 1511207029200179825 11,996.07
合 计 38,166.07
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70.8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5,995.1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9年3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9]0539号)。
2、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
17,435.98 万元,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 301.85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14,9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3,961.05 万元。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5,739.59 万元,募
集资金专户累计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入 318.44 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0.65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
2,3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139.24 万元。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78.89 万元,募集
资金专户累计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入 106.68 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0.17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666.85 万元。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73.32 万元,募集资
金专户累计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入 2.34 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0.06 万元,
项目结项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395.82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二)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06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采用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2,000 万元,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 52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期限 6 年。
扣除含税承销费用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 51,470.00 万元。
该款项由兴业证券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国银
行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账号为:446880574699)。
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外部费用 286.7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183.2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由其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489 号)。
2、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2,159.71 万元,募集资金专
户累计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入 3.00 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0.05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剩余 533.92 万元尚未置换完
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9,560.40 万元。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31,921.19 万元,置换前期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533.92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存款利息收入及
现金管理投资收益 191.40 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0.21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 5,5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796.47 万元。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3,816.69 万元,募集资金专
户累计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 262.63 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0.11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为 3,742.31 万元。
2023 年 1-6 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213.71 万元,募集资
金专户累计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 26.69 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0.02 万元,项目结项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555.27 万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募集资金专户无余额。
(三)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53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采用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
售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7,000 万元,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 770 万张,
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期限 6 年。扣除含税承销费用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
券认购资金人民币 76,576.00 万元。该款项由兴业证券于 2022 年 8 月 3 日汇入本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朱家角支行(账号为:436483112270)。
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外部费用 697.5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6,302.4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由其于 2022 年 8 月 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6194 号)。
2、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25,504.05 万元,置换并支
付发行费用697.5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入165.61万元,
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0.10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38,7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2,263.93 万元。
2023 年 1-6 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6,081.60 万元,募集资
金专户累计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 728.41 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0.08 万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37,5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8,110.65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监管,2019年4月11日,公司连同保荐
机构东兴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乡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区泗泾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永冠”)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乡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开展的需要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兴业证券签署《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并与东兴证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持续督导义务,东兴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兴业证券承接。2020年6月2日,公司连同兴业证券、各家银行重新签订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就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监管,2021年1月12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朱家角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江西永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