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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81 沪市 永冠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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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81: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8

603681: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9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永冠众
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及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
股票锁定期将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
公司股票 3,234,890 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94%,成交均价约为 24.96 元
/股,成交金额合计为 80,738,341.65 元,剩余金额用于支付交易佣金等其他费用,不再购买公司股票。根据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12 个月,自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定向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管理委员会有权授权资产管理机构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出售或转出所购买的公司股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
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定向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
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存续期内,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5、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6、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且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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