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0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 年 4 月 27 日,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88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7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 人
最近一年(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8,812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63,250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34,008 万元
上年度(2020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1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9,984 万元
上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未受到过刑
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 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
罚 1 次、8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6 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2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邵明亮,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 年 1 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0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1:陈震,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3 年 6 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19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2:周永辉,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6 年 10 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19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晓辉,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 1 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中汇及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费用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收费为 1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 20 万元。2022
年度审计费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投入时间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进行了审查,认为中汇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为保证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中汇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前,对中汇的执业资质和历年对公司审计工作的胜任能力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予以事前认可如下:
中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且服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此外,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如下:
中汇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中汇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优质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