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冠新材”、“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1号])等有关法规,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上证发[2018]40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上证发[2018]41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
2、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网下申购平台”)及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3、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发行中止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主承
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0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5、本次发行价格10.0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截至2019年2月18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7.60倍。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19年2月20日、2019年2月27日和2019年3月6日,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6、原定于2019年2月21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2019年3月14日,并推迟刊登发行公告。原定于2019年2月20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2019年3月13日。调整后的时间表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2019年2月20日 刊登《招股说明书》《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和《投
周三 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一次)》
2019年2月27日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二次)》
周三
2019年3月6日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周三
T-2日
2019年3月12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周二
T-1日 刊登《发行公告》
2019年3月13日 网上路演
周三
T日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2019年3月14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周四 网上申购配号
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T+1日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19年3月15日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周五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019年3月18日 网下获配缴款日(申购资金到账截止时间16:00)
周一 网上中签缴款日(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
股认购资金)
T+3日 中止发行公告(如有)
2019年3月19日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
周二 金额
T+4日
2019年3月20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周三
注:1、T日为发行日;
2、本次网下发行采用电子化方式,网下投资者务请严格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操作报价及申购;如出现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重要提示
1、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164.790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97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东兴证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永冠新材”,股票代码为“603681”,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32681”。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与主承销商通过
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网下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网下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服务-IPO业务专栏中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3、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1,647,901股,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4,988,901股,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6,659,000股,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最终网上、网下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9年2月15日完成。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10.00元/股。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41,647.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652.73万元(不含税)后,预计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995.18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2019年2月12日在《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9年3月14日(T日),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9年3月14日(T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
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有效”的配售对象。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行价格10.00元/股填报一个申购数量,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400万股。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9年3月14日(T日)09:30-11:30、13:00-15:00。
2019年3月14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9年3月12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19年3月12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