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公平、合理,符合一般商业条款。本次投资是在充分保障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进行的,符合公司和公司子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