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KTK GROUP Co., Ltd.)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今创路 88-8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2
释 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普通名词释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股
份公司、今创集团
指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今创有限 指 今创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剑湖有限 指
江苏剑湖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前身,2004 年
更名为“今创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轨道 指 中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易宏投资 指 常州易宏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万润投资 指 常州万润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金城车辆 指 常州剑湖金城车辆设备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今创车辆 指 江苏今创车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东方今创 指 常州东方今创机械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今创科技 指
今创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江苏今创安达交通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青岛今创 指 青岛今创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门今创 指 江门今创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合肥今创 指 合肥今创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重庆今创 指 重庆今创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武汉今创 指 武汉今创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今创贸易 指 江苏今创贸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都今创 指 成都今创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长春今创 指 长春市今创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徐州今创 指 徐州今创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香港今创 指 今创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印度今创 指 今创轨道交通设备(印度)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今创风挡 指
常州今创风挡系统有限公司(原名常州虎伯拉今创交
通设备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原为公司的合营公司,
于 2016 年 11 月纳入合并范围
塞拉座椅 指 塞拉座椅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加拿大塞拉 指 塞拉加拿大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苏凯西特 指 江苏凯西特轨道交通设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今创轨道 指 江苏今创轨道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欧洲今创 指 今创集团欧洲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新加坡今创 指 今创集团新加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沈阳今创 指 沈阳今创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3
芜湖今创 指 芜湖今创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澳大利亚今创 指
今创轨道交通设备(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
司
长春科技 指 长春今创轨道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重庆科技 指 重庆今创轨道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今创交通 指 江苏今创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常矿机械 指 常州常矿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赛诺常矿 指 江苏赛诺常矿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小糸今创 指 常州小糸今创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合营公司
泰勒维克今创 指 常州泰勒维克今创电子有限公司,合营公司
福伊特今创 指 上海福伊特夏固今创车钩技术有限公司,合营公司
住电东海今创 指 常州住电东海今创特殊橡胶有限公司,合营公司
纳博今创 指 江苏纳博特斯克今创轨道设备有限公司,合营公司
剑湖视听 指 江苏剑湖视听科技有限公司,合营公司
今创 DOM 指 今创 DOM 轨道有限公司,合营公司
虎伯拉今创 指
常州虎伯拉今创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原为公司的合营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现已更
名为常州今创风挡系统有限公司
今创投资 指 江苏今创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常州赛尔 指 常州赛尔克瑞特电气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新誉集团 指 新誉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中国南车 指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国中车
中国北车 指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已被中国南车吸收合并
中国中车 指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四方 指
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
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浦镇 指
南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车南京浦
镇车辆有限公司
长春客车 指
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车长春轨
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客车 指
唐山轨道客车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中车唐山机
车车辆有限公司
长春庞巴迪 指 长春长客-庞巴迪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青岛庞巴迪、BST 指 青岛四方庞巴迪铁路运输设备有限公司
庞巴迪 指
加拿大庞巴迪公司(BOMBARDIER
TRANSPORTATION CANADA INC.)
阿尔斯通 指 法国阿尔斯通公司(Alstom Group)
西门子 指 德国西门子公司(Siemens AG)
德国虎伯拉 指 德国虎伯拉控股有限公司(Hubner Holding Gmbh)
虎伯拉香港 指 虎伯拉香港有限公司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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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 指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自动生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A 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
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
建投证券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 指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 指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
m
2
指 平方米
km/h 指 公里/小时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二、专业术语释义
轨道交通 指
具有固定线路,铺设固定轨道,配备运输车辆及服务
设施的公共交通设施
干线铁路 指 原铁道部所管辖铁路路网的骨干铁路
城际轨道交通 指 城市间运行的客运轨道交通
城市轨道交通或城轨 指
运行于城市内部的地铁、轻轨等交通运输方式,是城
市公共交通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动车组 指
动车组是由具有牵引动力装置的动车车辆和不具备牵
引动力装置的拖车车辆组成的固定编组使用的列车。
我国主流动车组分为干线(高速)动车组和城际(市
域)动车组两类;其中,干线动车组速度级分为时速
200-250 公里和时速 300-350 公里两类;城际动车组主
要用于中短途城市之间、区域城郊之间的通勤和商旅,
时速等级为 140-200 公里;招股意向书摘要中统称为
动车或动车组
动车组标准列 指 按 8 辆车辆编成的动车组
铁路机车/机车 指 牵引铁路客货车辆的动力车(俗称火车头)
城轨车辆 指
运行于城市内部及城市间的地铁、轻轨车辆,招股意
向书摘要中亦统称为城轨地铁车辆
车辆内装、内饰、内部装饰 指
车厢内部的顶板、窗墙板、窗下墙板、端墙、地板、
扶手、型材结构件、端门、立柱、行李架等
电气化 指 以电力接触网供电驱动电力机车和动车组的铁路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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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 指 “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复线 指 上、下行双线铁路
IRIS 认证 指
International Railway Industry Standard(国际铁路行业
标准),是欧洲铁路工业联合会(UNIFE)制定的全球
一致的铁路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CRCC 认证 指
中 铁 检 验 认 证 中 心 (China Railways Production
Certification Center)的简称,在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
检验中心基础上组建,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
会批准,从事铁路、城轨产品认证的第三方认证机构
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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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本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
配利润在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上市后,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分
配股利。公司在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
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
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
体利益时,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
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公司营
运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
会未做出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独立董事
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
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公司董事会将会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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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